晉職院人字【2014】9号 附件一
(一)教授崗位任務
1、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指導實訓、實習、畢業設計(論文),完成表6:《專業技術崗位各類人員教學工作量要求表》中規定的教學工作量。
2、積極承擔并完成系部安排的專業建設、課程與教材建設、實訓室建設等教學工作;主持或參與教學團隊的建設,指導青年教師。
3、每年在系部以上範圍内開展學術講座或“示範教學”(公開課)1次。
并完成以下任務之一
4、以第一作者發表被中文核心期刊收錄論文1篇或CSSCI收錄論文1篇,或是在省級以上期刊發表論文2篇。
5、主編或參編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國家級規劃教材,獨立完成一章及以上;或是以第一主編出版由有關部委教材審定機構批準立項的規劃教材一部。(出版當年起計算,三年内有效)
6、省級以上專業出版社出版專著1部/主編普通著作1部,字數要求理工類9萬字及以上、人文類12萬字及以上。(出版當年起計算,三年内有效)
7、獲得與本人專業研究方向一緻的國家發明專利1項或實用新型專利1項或外觀設計專利1項(第一發明人)。
8、獲得國家教學成果獎(前五名),國家精品課程(前四名);或山西省教學成果一等獎(前三名),二等獎(前二名),省級精品課程(前二名)。
9、獲得山西省高職高專院校“雙師型”教學名師稱号。
10、主持或參與一項省部級以上科研、教研項目(省級前三名,國家級前五名),或主持一項橫向課題項目,或主持省級及以上技術應用及研發項目,并已立項。(在規定的項目完成時間内有效)
11.主持或參與校企合作工程項目、技術服務、科研開發推廣,全年累計實現産值10萬元以上(在項目開展期内有效)。
13、參加全國體育裁判培訓考試并獲得國家一級裁判證書或參加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考試,獲得執業資格證書。
(二)副教授崗位任務
1、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指導實訓、實習、畢業設計(論文),完成表6:《專業技術崗位各類人員教學工作量要求表》中規定的教學工作量。
2、積極承擔并完成系部安排的專業建設、課程與教材建設、實訓室建設等教學工作;主持或參與教學團隊的建設,指導青年教師。
3、每年在系部及其以上範圍内開展學術講座或“示範教學”(公開課)1次。
并完成以下任務之一
4、以第一作者在省級及以上期刊發表論文1篇,或是在院刊發表論文2篇。
5、主編或參編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國家級規劃教材,獨立完成一章及以上;或是以第一主編出版由有關部委教材審定機構批準立項的規劃教材一部;或是主編校本教材一部。(出版當年起計算,三年内有效)
6、國内外正規出版社出版專著1部/主編普通著作1部,字數要求理工類9萬字及以上、人文類12萬字及以上。(出版當年起計算,三年内有效)
7、獲得與本人專業研究方向一緻的國家發明專利1項(前三名),或實用新型專利1項或外觀設計專利1項(第一發明人)。
8、作為指導教師指導(前二名)學生參加全國六大競賽獲得省級二等獎及以上或國家三等獎及以上;或作為主教練指導學生在全省大學生運動會及以上比賽中獲前五名;或直接指導的學生個人或團隊在專業比賽或作品評比中獲得省級二等獎及以上;或本人在專業競賽中獲省級二等獎及以上。
9、獲得國家教學成果獎(前五名),國家精品課程(前五名);或山西省教學成果一等獎(前四名),二等獎(前三名),省級精品課程(前三名)。
10、獲得山西省高職高專院校“雙師型”優秀教師稱号或山西省高職高專院校“雙師型”教師教學名師稱号。
11、主持一項院級教科研項目,或主持或參與一項省部級以上科研、教研項目(省級前五名);主持或參與一項橫向課題項目或主持或參與省級及以上技術應用及研發項目,并已立項。(在規定的項目完成時間内有效)
12、教師參加全省青年教師教學基本功大賽或各類技能競賽獲三等獎以上,或獲得學院各類教學競賽一等獎;或獲得省級及以上各類優秀教師或優秀班主任稱号。
13、參加全國體育裁判培訓考試并獲得國家一級裁判證書。或參加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考試,獲得執業資格證書;或取得國家已開考相應專業的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考評員證書或技師證書(均為獲證當年有效)。
14、主持或參與校企合作工程項目、技術服務、科研可發推廣,全年累計實現産值5萬元以上(在項目開展期内有效)。
15、公共課教師作為指導教師指導的學院各級各類社團或社會實踐活動(社會調查),經社團管理部門考核結論在優秀以上。
(三)講師崗位任務
1、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指導實訓、實習、畢業設計(論文),完成表6:《專業技術崗位各類人員教學工作量要求表》中規定的教學工作量。
2、積極承擔并完成系部安排的專業建設、課程與教材建設、實訓室建設等教學工作;參與教學團隊的建設。
3、專業課教師須在企業或生産服務一線實踐累計1個月及以上。
并完成以下任務之一
4、以第一作者在省級及以上期刊發表論文1篇,或是在院刊投稿2篇。
5、參編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國家級規劃教材,或有關部委教材審定機構批準立項的規劃教材,或主編、參編校本教材一部。(出版當年起計算,三年内有效)
6、參與編寫國内外正規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出版當年起計算,三年内有效)
7、獲得與本人專業研究方向一緻的國家發明專利1項(前二名)或實用新型專利1項或外觀設計專利1項(第一人)。
8、作為指導教師指導學生參加全國六大競賽獲得省級三等獎及以上或國家優秀獎及以上;或作為教練指導學生在全省大學生運動會及以上比賽中取得名次;直接指導的學生個人或團隊在專業比賽或作品評比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及以上;或本人在專業競賽中獲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9、獲得省級及以上教學成果獎。
10、獲得山西省高職高專院校“雙師型”優秀教師稱号。
11、參與一項院級及以上科研、教研項目;參與一項橫向課題或校企合作工程項目或參與技術應用及研發項目,并已立項。(在規定的項目完成時間内有效)
12、教師參加全省青年教師教學基本功大賽或各類技能競賽獲優秀獎以上,或獲得學院各類教學競賽三等獎及以上;或獲得省級及以上各類優秀教師或優秀班主任稱号。
13、參加全國體育裁判培訓考試并獲得國家二級以上裁判證書。或參加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或執業)資格考試,獲得職業(或執業)資格證書,或取得技能考評員證書或技師證書(均為獲證當年有效)。
14、參與校企合作工程項目、技術服務、科研可發推廣,全年累計實現産值2萬元以上(在項目開展期内有效)。
15、公共課教師作為指導教師指導的學院各級各類社團或社會實踐活動(社會調查),經主管部門考核,結論在良好以上。
(四)助教崗位職責
1、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指導實訓、實習、畢業設計(論文),完成表6:《專業技術崗位各類人員教學工作量要求表》中規定的教學工作量。
2、積極承擔并完成系部安排的專業建設、課程與教材建設、實訓室建設等教學工作;參與教學團隊的建設。
3、專業課教師須在企業或生産服務一線實踐累計2個月及以上。
并完成以下任務之一
4、以第一作者在省級及以上期刊發表論文1篇,或是在院刊投稿2篇。 5、參編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國家級規劃教材,或有關部委教材審定機構批準立項的規劃教材,或校本教材一部。(出版當年起計算,三年内有效)
6、參與編寫國内外正規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出版當年起計算,三年内有效)
7、獲得與本人專業研究方向一緻的國家發明專利1項(前三名)或實用新型專利1項或外觀設計專利1項(前二名)。
8、作為指導教師指導學生參加全國六大競賽獲得省級優秀獎及以上;或作為教練指導學生在全省大學生運動會及以上比賽中取得名次;直接指導的學生個人或團隊在專業比賽或作品評比中獲得校級一等獎或省級優秀獎;或本人在專業競賽中獲校級一等獎或省級優秀獎。
9、獲得省級及以上教學成果獎。
10、參與一項院級及以上科研、教研項目;參與一項橫向課題或校企合作工程項目或參與技術應用及研發項目,并已立項。(在規定的項目完成時間内有效)
11、參加全省青年教師教學基本功大賽或各類技能競賽獲優秀獎以上,或獲得學院各類教學競賽三等獎及以上;或獲得校級優秀班主任或優秀教師稱号。
12、參加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考試,獲得執業資格證書;或取得國家已開考相應專業的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考評員證書或技師證書(均為獲證當年有效)。
13.參與校企合作工程項目、技術服務、技術研究開發推廣,經學院有關部門認定其完成所承擔的任務;或為企事業單位完成專業調查1項,形成有一定價值的調查報告;或通過處理和解決疑難技術問題而撰寫有一定價值的專項技術分析報告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1篇。
14.公共課教師作為指導教師指導的學院各級各類社團或社會實踐活動(社會調查),經主管部門考核,結論在合格以上。